1、意向競租方承諾:已現場查勘了出租標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標的水、電、權證、消防、周邊環(huán)境、面積、結構、質量、外觀、裝修等情況,投資風險自行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意向競租方承諾:對“出租標的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且無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資料。”的情況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由此產生的相關經濟、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經濟、法律責任。 3、意向競租方承諾:對“出租標的如非原承租方競得,則自出租標的原租賃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標的原承租方的撤離清場工作,并將出租標的按出租標的原承租方撤離清場后的現狀移交給本次承租方。”的情況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 4、意向競租方承諾:原承租方撤離清場后(如原承租方競得,則視同其已撤離清場)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出租標的移交日現狀與出租方辦理出租標的移交手續(xù),承租方應配合辦理標的移交手續(xù),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的,即視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標的的移交;自標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導致的標的損毀、滅失,造成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5、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列示的面積存在差異時,不調整租金。 6、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標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電、物業(yè)(如有)等相關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移交后的水、電、物業(yè)(如有)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7、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標的投入使用、經營前,自行辦理相關部門的經營許可手續(xù),依法申請消防安全檢查,費用自行承擔。 8、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內,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時,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對外立面改造、改造墻體等必須經出租方書面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9、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經營業(yè)態(tài),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險物品,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及非法使用出租標的;不對外轉租或以轉包、借用、聯營等名義轉讓使用權,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無償收回出租標的,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0、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內,承租方自行負責出租標的的日常維護、維修,并按月向出租方交納水、電費(按照池州市商業(yè)用水、用電費用標準及出租方有關規(guī)定交納)。 11、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內,承租方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依法合規(guī)經營,自負盈虧,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安全責任及風險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2、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應保持出租標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所列的裝修、設施和設備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狀態(tài),因承租方未盡到妥善管理義務而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3、意向競租方承諾:《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承租方在10個工作日騰空出租標的,對出租標的、出租方交付的設施、設備等均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等均以現狀交回,對在承租期間的建設、裝潢等投入不要求補償。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雙倍標準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費。 14、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價(人民幣54,000.00元)對出租標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價,并以出租底價作為報價。 15、意向競租方承諾:對擬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已全面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zhí)行。 |